Post By:2022/3/7 9:16:49
2022年3月3日16時40分許,山東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五支隊城陽大隊執(zhí)勤民警通過視頻監(jiān)控巡查發(fā)現(xiàn),一輛黃牌貨車駕駛員在轄區(qū)高速有駕車不按規(guī)定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,隨即在青島收費站出口對該車輛進行攔截查處。
約8分鐘后,執(zhí)勤民警將該車攔下,隨后民警讓駕駛員出示駕駛證、行駛證,駕駛員只出示了行駛證稱駕駛證和身份證都沒帶。民警讓其提供駕駛證號以便對其駕駛證進行核查,駕駛員拒不提供,民警對其進行說服教育要求其積極配合。
[img]/tp/2022/0307/0916156570.jpg[/img] 勸說過程中民警聞到一股淡淡的酒精味,隨即拿來酒精檢測儀對該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,經(jīng)檢測,該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為21mg/100ml,經(jīng)詢問,駕駛員稱自己中午在高密就餐時喝了一瓶多啤酒。最終,在違法事實面前,駕駛員說出了自己的駕駛證號。[img]/tp/2022/0307/0916293617.jpg[/img]
民警通過公安網(wǎng)查詢到該駕駛員最高駕駛資格是C1,不能駕駛黃牌貨車。在對證據(jù)進行留存后,民警于18時30分將該車輛扣押至停車場,并帶駕駛員回大隊進行處理。最終,該駕駛員因?qū)嵤{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(zhǔn)駕車型不符合的車輛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共被處以駕駛證記24分并暫扣6個月,罰款3000元的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