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By:2020/12/22 8:57:41
日前,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成功破獲一起“連環(huán)騙保案”,目前,涉案11人均被采取強制措施,涉案金額達60余萬元。近日,有保險公司向即墨分局環(huán)秀派出所報案,多起車輛理賠均與一家修車廠老板負責人有關(guān),懷疑其利用交通事故騙取保險賠償。民警通過現(xiàn)場摸排,縝密調(diào)查,確定此人的確存在騙保行為,并于11月18日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明(男,37歲,即墨人)抓獲。
據(jù)王某明的供述,他常年在即墨區(qū)天井山一路經(jīng)營一家汽車修理廠,期間認識了不少朋友。王某明在為客戶修車時,經(jīng)常主動提出,故意制造交通事故,這樣不論是車主還是王某明,都能在修好車的前提下,再賺一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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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,聶某的一輛奔馳商務(wù)車前杠出現(xiàn)問題,開到王某明的汽修廠維修時,王某明向聶某表示可以通過制造交通事故,用賠償金修車。于是,聶某將車交給王某明后,王某明又與于某取得聯(lián)系,借用于某的一輛白色SUV。王某明和于某駕車,在埠惜路與盟旺路附近的一條小路上,故意相撞。隨后聯(lián)系交警和保險公司前來處理。事后,聶某向王某明索取1萬元作為分紅。
王某榆是王某明的親弟弟,一直在王某明的汽修廠工作。2017年的一天,王某榆喝酒過多,不小心將腳扭傷,到醫(yī)院檢查后,得知要花費不少醫(yī)療費。王某明通過安排一場事故,為弟弟“免費”治療。
一天晚上,王某明親自現(xiàn)場指揮,找來堂姐夫劉某負責駕駛小汽車,王某榆負責騎一輛電動車,在路口拐彎處兩車發(fā)生輕微碰撞。交警現(xiàn)場處理后,判定小轎車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,本次事故,王某明騙取保險公司保費1.5萬余元。
2017年2月,吳某的一輛白色轎車開到王某明汽修廠內(nèi)維修。王某明檢查后告訴吳某,維修費用很高,不值得自己掏錢維修,會幫助吳某通過保險理賠金維修,騙取保費。作為條件,吳某拿到保費后與王某明分成,并將該車送給王某明。吳某在明知騙保的情況下同意。隨后,王某明安排吳某將車開走,回家等候通知,到時只需要到現(xiàn)場簽字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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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月后,王某明制造了一場白色轎車與張某駕駛的黑色寶馬轎車發(fā)生碰撞的交通事故。王某明指導(dǎo)吳某聯(lián)系交警和保險公司,并對外稱車是吳某本人駕駛造成事故。
于是,吳某被判定為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,經(jīng)過理賠,吳某的車定損8.9萬余元。這筆錢,吳某留下6萬元,剩下的2.9萬元分給了王某明,同時按照之前的約定,吳某的白色轎車送給了王某明。據(jù)辦案民警介紹,本次事故中,兩車故意相撞,共騙取保險公司20余萬元保費
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環(huán)秀派出所民警于建林告訴記者,目前,根據(jù)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供述,其共參與了9起騙保案件,目前已破獲6起,涉案11人均被采取強制措施,涉案金額高達60余萬元。